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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大妈在公交车上吃糍粑噎死家属向司机索赔:你为啥不阻止

来源:火狐vip体育    发布时间:2024-02-14 23:07:07

  作家阿来曾说过:“自由的第一个意义就是担负自己的责任,为自己做过的事负责。”我国法律规定,每个公民都有人身自由权,可每个公民都需要为自己的言行举止承担相应的责任。一旦酿成悲剧,轻则承担民事责任,重则承担刑事责任。

  可社会上总有一些没有责任感的人,当意外发生后这些人只会将责任推脱到他人身上,却从来不反思自己和家人身上的问题。在北京就发生过这样一起案例,大妈公交车上吃糍粑噎死,家属却向司机索赔,还质问司机:你当时为啥不阻止?

  都说“天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不可活”,很多时候悲剧和意外都是自己引发的,就比如家住北京的张大妈,某天下午和老伴坐公交车时,因为嘴馋买了一份3块钱的糍粑。可谁也没想到,正是这份3元钱的糍粑,不仅送走了张大妈也引发了一桩纠纷。

  张大妈和老伴肖大爷是典型的北京人,两人从小在北京城里长大,经历了数十年的风风雨雨。原本两个老人以为,在子女身边安度晚年,不愁吃不愁喝,当代社会还有高科技医疗技术,怎么说也能活到八九十岁。可谁也没想到,张大妈在60岁之前就离开了人世。

  这天下午,张大妈和老伴肖大爷有事外出,办完事后两个老人决定坐公交车回家。在站台等车时,张大妈猛地发现站台旁有一个卖糍粑的小商贩。张大妈平时就爱吃点零嘴,见公交车迟迟不来,于是决定买一份糍粑填填肚子。

  肖大爷自然没有阻止,毕竟一份糍粑也就3块钱。等张大妈买好糍粑后,公交车刚好进站。张大妈刚把一个糍粑塞进嘴里,见公交车到了,当即上车,并强行将还没有充分咀嚼的糍粑咽下去。

  可一上车刚坐在座位上,肖大爷就发现老伴有些不对劲。张大妈不仅面色铁青,脸色也很难看。她渐渐感觉到呼吸困难,喘不上气。张大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从喉咙里吐出一小块糍粑,可她的喉咙和器官里,依旧卡着一大块糍粑。

  原来张大妈见公交车进站,急着将糍粑吃完,可因为赶时间导致糍粑没有咀嚼充分就下咽。一口气还吃了好几块,结果其中一块糍粑卡在了喉咙和器官之间,让她呼吸困难。肖大爷见状急得手忙脚乱,他只能帮妻子拍背,可无论肖大爷怎么帮忙,都不能化解张大妈的痛苦。

  眼看情况危急,公交车司机陈师傅当即改变路线,直接向最近的医院开去。很快张大妈就被送到了医院,可惜的是,经过医生40多分钟的抢救,张大妈终究是没能活下来。根据法医的尸检报告数据显示,张大妈死于食物堵塞呼吸道导致的机械性窒息。

  张大妈虽然死了,可事情并没有到此结束,肖大爷见老伴先自己一步而去,内心悲痛不已。可他却将这份悲痛和不满发泄到了公交车司机的身上,肖大爷认为正是因为公交车司机没有阻止老伴吃糍粑,这才导致悲剧发生,因此公交车司机应该为张大妈的死承担相应的责任,赔偿几百万都不够。

  为此,肖大爷还特意将公交车司机陈师傅告上法庭。可法院最终给出的判决结果,却让肖大爷崩溃不已。

  在肖大爷看来,公交车属于公共交通工具,公交车司机应该保障乘客的安全。更何况在公交车上不允许吃东西,因此陈师傅在看到张大妈吃糍粑时,应该及时劝阻。否则就是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需要为此承担法律责任。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首先在公交车上可以吃东西,我国并没有哪条法律规明确规定,在公交车上不能饮食。只有隔壁公交车,会贴出劝告,建议不要在车上吃东西,以免车辆急刹时发生意外。

  除此之外,陈师傅作为公交车司机,对张大妈不具备劝阻义务。根据我们国家《公共交通法》规定。公共交通工具的承运人,应当向旅客告知有关不能正常运输的重要事由和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

  但张大妈吃糍粑这件事,并不能影响到正常运输和运输安全。所以案发时,陈先生根本就不具备劝阻义务,张大妈的死和陈师傅毫无关系。

  反倒是张大妈自己明知道身体不好,却在乘车过程中吃糍粑。结果因为吃得太急而噎死,其本身存在过失行为。在发现意外发生后,陈师傅还第一时间将张大妈送到了医院做抢救,履行了自己的救助义务。

  综上所述,法院最终决定,驳回肖大爷的上诉要求,宣判陈师傅无责,也不需要对张大妈的死进行赔偿。这场纠纷闹剧最终以这样的方式收尾,肖大爷不仅没有拿到赔偿,还得承担法院开庭和双方的律师诉讼费,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

  其实这起闹剧为何会发生,究其原因还是因为肖大爷不具备责任感。比起司机陈师傅,最应该提醒张大妈不要吃糍粑的,其实恰恰是肖大爷自己。作为张大妈的丈夫,肖大爷应该了解妻子的身体情况,也明白在车上吃糍粑容易引发危险。

  可肖大爷既没有提醒妻子,在悲剧发生后还将责任推脱给他人,这足以证明他是一个不具备责任感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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